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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脚某知名券商90后员工配偶炫富月薪8万元,后脚国有金融企业薪资就迎来了新的管理规定。
近日,财政部金融司发布《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薪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等。“金融业人均近百万元的年薪真要完结了?”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
有网友疑问:财政部有没有权力约束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高薪酬呢?其实,财政部发文是有明确针对性的,即国有金融企业。既然政府是国有金融企业的股东,就决定了这些公司治理不是简单的法人治理,而有着更丰富的意涵。早在2009年,财政部就对国有金融机构发布了“限薪令”,此后,证券业和基金业也相继发布“限薪令”,此次《通知》意味着“限薪令”范围进一步扩大至所有国有金融企业,充分说明监管思路是一以贯之的。
那么,应该如何看待监管背后的逻辑呢?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加以理解。
一是坚持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一直以来,金融行业都是“多金”行业,而许多人认为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其实不然,在证券、保险、银行这三大金融行业,大部分都有国企背景,有些甚至拥有金融牌照等特殊资源,不具有可比的民营企业。如果因为行业特殊而导致“高薪”,有失公平。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更难免引发质疑、不满甚至是反对声音。《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就是充分考虑到了企业性质和责任。
二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促进共同富裕。要清醒看到,金融行业的平均薪酬看似很高,但内部也存在“金融民工”的说法。一部分高管拿着百万元甚至千万元高薪,大多数员工都逃不过“被平均”的命运。《通知》一方面对国有金融企业总部员工和中高级管理岗位人员工资涨幅进行了限制,另一方面明确进一步加大向一线员工、基层员工倾斜力度,就是为了避免进一步拉大金融业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拉大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之间的差距。
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这次新规明确金融企业应当严格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不得在工资总额之外以其他形式列支任何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等,说明部分国有金融企业仍然存在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财务会计信息不真实、收支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同时,还有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新规对此明确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责追薪机制,增强了对从业者的约束力。
四是防范过度投机,确保金融稳定安全。金融行业收益基本都要靠实体来提供,收益则是谁离得近谁分得多。一味追求高薪,会诱使从业者热衷于各类金融创新,从而衍生脱实向虚问题。证监会今年6月曾表示,“全球监管部门对薪酬激励相关制度近年来比较关注,目的是为了防范过度投机、过度激励引发的金融风险”。今日中国经济的繁盛,实体经济是根基,金融之水来滋养,缺一不可。从这个意义上看,“限薪令”何尝不是防止经济金融化的一种手段。
综上而言,政府部门向国有金融企业发布“限薪令”,不仅具有正当性,而且很有必要性。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给从业者设限,而是引导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平稳运行。国有金融企业也只有严格落实相关规定,才能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降本增效高质量发展。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