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李一凡 实习生 马婕盈)法院执行过程中,多地启用电子封条。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上述产品由长沙一家企业生产,目前已申请专利,且“电子封条”四个字已经被注册为商标。
新京报记者采访得知,电子封条在具体执法使用过程中,出现拆卸繁琐、过人便会报警、成本价格高等问题,被指实际使用中效率不高。10日下午,生产企业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技术仍在升级中”。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已有多地使用该款电子封条,均为长沙一家公司提供。 受访者供图
电子封条“开启一次要两千”
3月26日,郑州管城区法院启用电子封条查处一处涉案房屋的消息,引发关注。该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主任刘奇10日上午告诉新京报记者,涉案人员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对其名下房产,进行强制查封,“主要应用于一些不太配合案子的被执行人。”
刘奇称,当时在新闻上注意到该产品后,“就想着引进来,试一试。”他介绍称,启用至今,电子封条报警过几次,但都是物业打扫或者有人靠近等行为。
不过,在具体执行中,刘奇发现,该款产品成本价格高,因此,法院方面并没有普及电子封条的想法,“电子封条的费用是2000元左右,但可多次反复使用,运行时间最长可达5年。”
此外,使用该电子封条,启封一次就要交一次的服务费(每次两千至五千不等)。刘奇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法院方面也在跟厂家联系改进。
郑州一法院执行局应用该电子封条。据称,可电子报警。但因成本高,暂无推广使用计划。 受访者供图
拆卸繁琐“每次启封都用电钻”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除郑州市外,长沙市、昆明市、青岛市等地区法院也陆续使用了电子封条。全国首家使用该电子封条的法院,为长沙市芙蓉区法院。目前已投入使用该产品3个多月。
1月8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首次使用电子封条,使用当天,通过电子封条的监控和报警系统,随即抓获被执行人,“这个效果很好,第一次使用当天就结案了,目前使用电子封条的房屋基本上都已处理完毕。”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告诉新京报记者。
不过,在具体使用过程当中,也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它这个拆卸安装太麻烦了,每次启封都要拿电钻搞。”芙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丁表示,电子封条安装效率低。
此前,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也提出启封困难的问题,“每次启封都需要缴纳服务费,启用成本高”,管城区法院指挥中心主任刘奇对新京报记者说。
李丁向新京报记者透露,“该电子封条,是芙蓉区本土的一家科技公司提供的,1月份的时候,开始使用,但由于疫情的原因,2月、3月这两个月就没有用”。
今年3月,该款电子封条获得国家专利。 受访者供图
回应:将进行技术升级改进
10日,新京报记者联系上该科技公司。该科技公司的负责人刘力武介绍称,“去年8月份的时候,我们就有这个想法(发明电子封条),11月正式立项。”
刘力武称,电子封条的想法与自己的经历有关,“别人欠了我姐姐好多钱,官司都打赢了,就是人找不到。”被“老赖”困扰,刘力武有了发明电子封条的想法,“我去看了一下,发现法院的封条基本上都被扯掉了,具体也找不到人,确实这个地方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由此,该科技公司便和芙蓉区法院联系,了解其需求,对电子封条进行发明改造,“做出来之后,我们就和芙蓉区法院做了一个案子,没想到效果还不错”,刘力武说。
针对上述技术缺陷,该科技公司负责人刘力武回应称,电子封条还在改进,“第二代产品马上就出来了,针对法院试用后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做了改进,此外还增加了拍摄36秒视频的功能。”
校对 赵琳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