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神曲《沙漠骆驼》火了一个多月,这次终于要凉了。从上月开始,就不断有人指出歌曲涉嫌抄袭,抄袭对象包括《以父之名》、《白龙马》、《远走高飞》、《大头皮鞋》等等,但经考证后发现都是无稽之谈,如果半句歌词或一小节旋律相似就算抄袭的话,那真的是天下歌曲一大抄了。但是,最新爆出的抄袭传闻却实实在在把《沙漠骆驼》推上了风口浪尖。确切地说,这次已经不仅仅是抄袭了,而是直接盗用整首歌曲。而被盗用的对象不是别人,竟然是演唱者“展展与罗罗”中施展的恩师徐天胜。到底怎么回事呢?
据悉,徐天胜是河南平顶山的一位音乐人,之前是一支叫“四楼乐队”的乐队成员,同时收授过不少学生,施展就是其中一名。这次站出来指责“展展与罗罗”盗歌的人,也是徐天胜教过的多名学生。他们指出,《沙漠骆驼》是2003年之前徐天胜老师的原创歌曲,在2003年他就曾多次在酒吧演出时唱过这首歌,还发行过专辑,甚至被报道过;在教授学生时他也给学生表演过,只是歌曲并没有唱火。几年前,徐天胜已经因病过世。四楼乐队的原成员张志远和曾经采访过四楼乐队的《平顶山日报》记者娄刚也都发声实锤,称“展展与罗罗”的这首《沙漠骆驼》跟当年徐天胜的那首,从旋律到歌词都几乎一样。
面对多方指责,“展展与罗罗”做出了简短的回应:“师恩难忘,心存感激,但不希望天堂的他被如此消费,”同时再次表示《沙漠骆驼》是他们的原创作品,并附上了作品登记证书。
那么,到底《沙漠骆驼》是否盗用徐天胜的作品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记得之前在接受采访时施展说过,这首歌是十多年前他在跟随徐天胜老师学习音乐时,老师给他布置的作业。老师让他“用一段和声小调的音阶,完成一段自己喜欢的旋律”。于是他写了一段,但感觉不满意,直到加入这个西域风格的前奏之后,歌曲就……后来碰到罗罗,俩人共同完成了这首作品。
虽然作品最终完成于2017年,但起始创作时间,确实是从学艺徐天胜那时开始的。时间是一致的,分歧在于:施展说是在老师吩咐下他自己创作的,而外界则说这原本就是徐天胜的原创作品。现在徐天胜已经不在了,死无对证。我们假设施展说的是实话,那岂不是徐天胜盗用学生的作品?2003年,施展还是一个16岁的少年,而且刚从打乒乓球转行学音乐,他真的能写出这样的歌吗?哪怕只是一段“毛坯”旋律。有网友都说了,要真是这样,你的天赋都能赶上黄家驹了,那十多年了,请问你还写过第二首歌吗?
仔细想想,这样的质疑不是没有道理。哪怕从去年出了《沙漠骆驼》至今也有一年多了,也没见他们出第二首歌。上个月初他们承诺当月中旬会有新歌出来,至今也仍然没影。俩人的创作才华体现在哪里呢?而徐天胜作为一个专业音乐人,盗用一个跟他学音乐的毛孩子的作品?还拿去四处演出,出专辑?怎么听着怎么不对劲呢。
其实之前看到施展谈这首歌的创作历程,我就心生一丝疑惑,一首歌写了十多年?怎么听着都像个奇葩。稍有点创作才华的人,也不至如此吧。一个人的艺术天赋,最鼎盛的时期通常是20-30岁之间,而他们都31岁了,就整出了这么一首?真相很可能就是:他们根本不懂创作,拿老师未唱红的歌曲,随意小小地修饰了一下,就拿来当自己的原创歌曲。如果这样,别说黄家驹了,连筷子兄弟都是他们不可能达到的。也许他们以为时间已久远,原作者又不在人世了,原作影响面又不广,应该不会有多大麻烦的。但他们却没料到歌曲最终会火成这样,通过网络的神奇力量,一下就让他们现出了原形。
那么,展展与罗罗的作品证书是怎么回事呢?这个其实不奇怪。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2条的规定,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如果施展是盗用老师的作品,不会因为他登记了,就合法地取得了作品的版权。徐天胜即使没有登记,但版权在他完成作品的那一刻就已经拥有了。登记版权,主要是创作者为了防止以后被他人盗版。其实,当下很多音乐作品都没有主动去登记版权的,而展展与罗罗将《沙漠骆驼》早就做好了登记,是否正是为了预防今日纠纷的发生呢?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当然,歌曲的火爆,其实也是跟背后宣传团队的炒作分不开的。跟“展展与罗罗”合作的宣传公司“黑人时代”称,为《沙漠骆驼》的推广投入了40万元的费用。但当盗用歌曲的事件爆出后,黑人时代很快发出声明,宣布解除与“展展与罗罗”的合作关系,无形中等于为事件再添一实锤。
此次被指责盗版以及被公司解约,势必给“展展与罗罗”带来重创。也许没人来将他们告上法庭,但“欺师”罪名足以将他们凉透。坚持了十多年,刚火了一个月,瞬间就凉了,挺令人感慨的。正如宣传公司的分手忠告一样:呼吁每位有理想的年轻人务必实事求是,不忘初心,且行且珍惜!
来源:我的大橙子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