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爆薛之谦渣男?来看看婚姻法怎么说

情籽
 原创  09-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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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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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之谦

李雨桐微博原文:

2012年,我和薛之谦一起开了一间淘宝店,相信很多人知道,叫做UUJULY,因为我和他都是7月生,便取了这个名字。

起初合作是薛之谦向我提出的,签了10年合约,两人各占百分之50的股份。

起初我们是非常单纯的合作伙伴,当时对他的感情状态并不太关心,只在一起工作的时候隐隐知道他和一个L姓女艺人在一起,而高磊鑫则是前任。随着UUJULY发展的越来越好,我们在一起工作的时间也越来越多。突然有一天薛来和我表白,说他已经深深地爱上我,但是不能跟我在一起,因为高磊鑫已经怀了他的孩子,并要求薛之谦和她结婚。我当时觉得他一边说爱我一边说不能在一起,那何必说出口呢?我很生气也很莫名,因为那时我意识到可能自己也喜欢上了他,但我的理性告诉我,我不能和这个人在一起。

紧接着薛去北京出差,这个事情也就当没有发生过。

一周后薛突然电话和我说,高磊鑫说她流产了,薛就怀疑是被骗了,和她提出离婚。高便索要了1000万离婚费,否则就要爆料。

他听到这个答复之后,对我说,自己已经对高连百分之一的感情都不剩了,并表达要和我在一起,决定要离婚,希望我和他一起承担这1000万。

当下那个情景就像是我如果不同意就会被定义成一个只认钱不认情,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人。当时UUJULY经营的不错,他表示两个人努力下,半年就可以攒到。

我承认薛之谦对于UUJULY前期的宣传和快速成功功不可没,但是之后他主要都在做音乐和火锅店,一直不断投钱,UUJULY可以说是他当时最重要的经济来源,我也很支持她,而我便全身心投入在我们的店里。

然而这一答应之后,我的灾难就开始了…

这1000万当时我们是拿不出的,所以从13年开始就把每个月UUJULY赚到的钱100万一笔或者200万一笔的转给高,除此之外薛当时也有问朱桢、李晨等人借钱去给高。

当时一笔笔给钱,但奇怪的是他们没有任何的协议,我觉得不对劲稍微问一下,薛就会非常不耐烦的说,钱不是没给齐吗,给齐了就会签字的,不就拿你点钱么,大不了还你,我去自己解决之类的话。

无论如何,终于辛辛苦苦给到1000万了,薛又说,高提出因为上海必须要求本地户口才可以买房,要趁着没离婚才有资格在上海买房子,要求买好房子才愿意离婚。大家都知道,买房也不是买菜,于是又拖了几个月。

这期间我无法接受自己是这样的状态,这样的感情对家人和朋友都是无法交代的,我多次提出分手。但是因为合作关系,薛随时可以来公司对我软硬兼施,甚至有过我一提出分手他就把公司的家具电脑都砸烂的极端行为,同时又承诺一个月内必须解决之类的话。

于是我只能选择继续相信,但房子买好后更夸张的剧情来了……

有一天半夜我突然接到薛的电话,说高磊鑫得了脑垂体瘤,再要一千万看病,否则就爆料说薛之谦残忍抛弃患病糟糠。

到了此时,我本以为是他口中一个星期就能解决的事情变成了一个月,三个月,下个月,最后一步步拖了两年。其中的原因也都是薛的一面之词,具体是否真实我也无法考证。

UUJULY在销量还不错的同时,每个月还有巨大的成本支出,我只能继续为了店铺奔波忙碌着,但谁又是圣人呢?谁能够一直把辛苦血汗钱拱手送给一个无底洞呢?

于是我决定彻底离开这个复杂的漩涡,结束这段感情,并毅然决然放弃一切,离开了付出心血的UUJULY。

只要心情不再遭受煎熬,一切从头开始也无妨。

很多人都有过不那么美好的感情经历,我也本打算把这一切埋进土里,从此之后薛之谦再红也好,再有别的新恋情也罢,都与我无关。

很多人质疑我为何这时发声, 当我知道他和高磊鑫重新在一起时,该让我如何理解?

那曾经赔给高的钱,现在是不是成为我送给你们的嫁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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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2017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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