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明律规定:老百姓私藏、佩带武器者,腰斩,家属刺脸充军,邻居连坐。
汉令则比较宽松,诸侯以下的侍卫、仆人,可以佩带刀、剑、弓、匕首等中短兵器,所以那时候武器走私比较严重,出现就大侠郭解,剧孟等“势凌州府”的民间武装集团。
三国两晋的乱世,不佩带武器可能走在官道上都要被抢劫,加上为了抵御频繁的外国入侵,所以基本上,各个政权机构都默许百姓特别是边境的百姓拥有武器!
唐朝对私人藏有武器并不约束,如李白等云游四方的文人,虽是一介布衣,也能配长剑历江湖。
宋代重文轻武,特别是南宋以后,理学兴起,君子不佩凶器的理念深入士大夫阶层。所以,虽然政府没禁止私人佩带武器,但佩带武器的风气不浓。
元代蒙古人为防汉人,学起秦朝,严禁汉族百姓携带武器。
明、清两朝为了维护社会治安,也不允许私人携带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