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释放金融红利,将“保交楼”进行到底

房心
 原创  12-09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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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冷言

春江水暖鸭先知。

一缕缕政策暖风叠加之下,让广大房地产企业终于在寒冬到来之际感受到了久违的盎然春意。

尤其是11月11日以来,在这个应当各大电商促销活动唱主角的特殊时期,一则事关房地产业生存发展的重磅政策发布引发了业内广泛关注。

在消息面多重政策利好影响下,A股与港股地产板块呈现了领涨态势,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资本市场对于房地产行业回暖正在渐渐恢复信心。

据《证券日报》消息,11月11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254号文《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目前根据媒体公开梳理的内容,通知涵盖了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涉及房地产开发贷、个人贷款、存量融资展期、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保交楼”专项借款、保护个人征信、延长贷款集中制、住房租赁金融等共计16条措施。

在“保交楼”金融政策方面,通知提出,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提供“保交楼”专项借款;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根据通知,商业银行可在房地产开发贷款项下新设“专项借款配套融资”子科目用于统计和管理。配套融资原则上不应超过对应专项借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销售回款应当划入在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开立的项目专用账户,项目专用账户由提供新增配套融资的商业银行参与共同管理。

此外,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内,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在此之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释放了利好消息:由央行再贷款提供资金支持,预计可提供约2500亿元民营企业债券融资,释放出积极信号。11月10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显示,已受理龙湖集团200亿元储架式注册发行,成为新政策的首单企业。

如果说企业债券融资的政策为房企“保交楼”注入了一针强心剂,那么金融政策16条就是为房企“保交楼”提供了“说明书”。

一方面,该通知对于金融机构配套资金入场进行了详细说明。

今年9月,政策性银行启动2000亿元的“保交楼”专项借款,包括沈阳、郑州等城市相关资金到位,虽然严峻的资金形势得到缓解,但是单纯依靠政策性银行的专项借款,显然难以完全满足庞大潜在项目群的资金需求,

换言之,“保交楼”迫切需要商业银行的配套资金入场,从而实现双管齐下,化解风险。

但是出于对房地产市场信心不足,担心进入项目后产生不良资产的问题,金融领域配套资金入场意愿并不强烈。

然而通知中对于金融机构进入项目和退出的具体规则非常“贴心”地做出了具体规定,而且针对形成不良的问题,提出了“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的建议。

既提供了操作方法,又打消了机构顾虑,利好重塑行业信心。

另一方面,该通知对于“保交楼”房企实现软着陆提供了必要支持。

“保交楼”的主体还是房企本身。但是复杂形势下,喊着“活下去”的房企们受困于各类刚性兑付,或暴雷,或躺平,面对到期的债务,已经分身乏术,自顾不暇。

通知在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方面提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未来半年内到期内,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一年。

这对房企来说,无疑是续命造血,双管齐下的创新举措,通过在政策层面出台的合理展期的建议,给信托公司退一步的空间,既对投资人有了交代,又给房企一片闪转腾挪之地,可以通过销售等途径补充资金,在自救的同时,完成“保交楼”的目标。

总而言之,通知中的诸多条款,尤其是在“保交楼”方面,充满了政策创新的力量,具体而详细的内容,极具实操性的规则,让其更容易落地,更容易执行,也更容易快速产生效果。

想必这也是继多方政策叠加之下,又下发该文件的题中之义,冬天来临,春天还会远吗?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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