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来源于物理学,通过杠杆的运用可以省力或改变力的方向,达到做同样功的效果。运用到二级市场投资,会有同样效果。今天跟大家盘点一下股票市场中的杠杆工具。
经历了2015年场外配资与股灾洗礼,对于杠杆的运用更为小心谨慎。但对于追求ROE的机构,适当的杠杆运用是必不可少。对于一般散户,除非是为了执行套利策略,建议对杠杆绕行。
股票市场中的杠杆工具,包括场内杠杆工具与场外杠杆工具。场内杠杆工具有融资融券、期货、场内期权。场外杠杆工具主要有收益互换、场外期权。还可以通过结构化产品放杠杆。为了方便讨论,这里对杠杆水平做个定义,杠杆倍数=目标持有的多头或空头资产/净资产。
一、融资融券
融资融券是现货市场上唯一合规杠杆的工具。国内融资保证金比例最低是100%,融券保证金比例最低是50%,也就是说融资融券能实现2倍杠杆水平。融资保证金比例的意思是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融券卖出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举个简单的例子:
如果成哥有100万资金冲抵保证金,最多可以开仓融买100万市值股票,自有的100万资金可以担保买100万市值股票,最终实现持有200万多头,2倍杠杆。同样,如果成哥有100万资金冲抵保证金,最多可以开仓融卖200万市值股票,实现持有200万空头,2倍杠杆。即想要持有100万多头和100万空头,仅需100万保证金。
可能有读者会有疑问,成哥开仓融卖后,开仓融卖获得的200万资金呢?根据监管规定,融卖获得的200万资金只能购买货基、买券还券或者偿还负债,不可挪作他用。
由于监管对融资融券标的有较为严格的限制,市场上衍生出一些两融绕标的方式。所谓绕标,根据其目的分为两种,一种是将融资款转换为自有资金绕出信用账户,自由取用;另一种是将融资款转换为自有资金留在信用账户中,购买两融标的以外的担保证券或接大宗。
为实现第一个目的,也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融资+融券”方式,可绕出初始保证金33%的资金,这种方式是券商重点监控行为,基本已销声匿迹;另一种是对持有大宗股票投资者的融资服务,通过大宗股票转入信用账户冲抵保证金,融资买低波动标的再转出至普通账户卖出方式融资。这种方式目前已经升级为“交易融资”模式,即通过信用账户融资买与普通账户卖出同等数量持有的大宗股票,实现融资目的。“交易融资”模式对于大股东及董监高之外的投资者,是完全合规的融资模式。如果持有的大宗股票折算率为70%,融资比例可达到初始大宗股票市值的41%。
为实现第二个目的,也需要用到“融资+融券”方式,能否开展看各家券商尺度。由于融资资金是留在信用账户中,风险相对可控。由于融资资金留在信用账户中,不受维保比300%的限制,考虑最低融资与融券保证金比例,融资比例最高可达到初始保证金的66%。
二、场内期权期货
期货是保证金交易,目前国内金融期货品种相对较少,包括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方面,IH与IF保证金比例是12%,IC保证金比例14%,最近上市的IM保证金比例为15%,上述金融期货最低保证金比例为合约价值的8%。杆水平大概是8倍,比融资融券大很多。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更低,其中T(10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2%,TF(5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1%,TS(1年期国债期货)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为0.5%。期货与融资融券均是线性特征,期货的杠杆水平要更高。
期权是非线性品种,目前国内场内金融期权包括上交所50ETF期权(510050C)、上交所沪深300ETF期权(510300C)、深交所沪深300ETF期权(159919C)、中金所沪深300指数期权(IO)、中证1000指数期权(MO)。对于期权的认购方(买方),无需缴纳保证金,仅需支付期权费;对于期权卖方,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支付比例与收取的权利金、保证金调整系数、期权的虚值程度有关系,一般保证金比例10%-20%之间,即杠杆水平在5-10倍之间。
三、场外期权与收益互换
融资类互换曾经是金融机构的宠儿,被叫停后,目前挂钩股票、窄基股票指数及其产品、信用债的,向单一交易对手方收取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合约名义本金的100%。不过对于量化对冲策略产品,挂钩一揽子股票(不少于50只)、单票集中度低(不超过5%)、多空比例平衡(多空比例不低于80%且不高于120%)、相关度高(多头与空头近一年相关系数不低于80%)的情形,保证金比例可以低至多头或空头名义本金孰高的25%。
个股场外期权标的范围不得超出融资融券标的当期名单,且目前不得挂钩双创板标的,范围较小。可通过场外期权结构设计,复制现货多头,降低保证金比例。
通过互换空头与个股期权多头构建多空组合,想要持有100万多头和100万空头,大致需要130万保证金,相对于场内融资融券占资要多。
四、结构化产品
通过结构化产品加杠杆,是资管新规及新八条之前较为常用的方式,优先劣后结构涉及实现资金利用效率提升。新八条及资管新规后,对杠杆比例及收益分配原则做了限制,权益类产品杠杆比例不得超过1:1,且要求优先劣后同亏同盈,收益分配比例不得超过7:3,限制了杠杆在产品层面的运用。
来源:老友投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