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又一城市发布新规,明确规定有一类房产不能碰!
10月12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意见》,出台《意见》主要是为了严禁商业、办公楼建设项目擅自改变规划用途。
这是基于近年来海南省严控房地产开发,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投资占固投的比重由 2017 年的 49.8% 逐年下降至 2020 年的 38.7%。控制的效果显著,不过,有些项目为了盈利,将商办类项目变相改造为“类住宅”建筑。而这影响了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功能。
未来,海南将从规范建设项目土地出让要求、严格建筑设计要求、加强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管理、加强销售登记环节管理、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方面,落实意见政策。
具体来看,在建筑设计中,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现“公寓”“卧室”“客厅”等住宅类功能描述等;在图审、施工、联合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督管理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预留、违规增设可作为住宅用途配套设施的条件,不得违规增设结构梁、结构楼板、插层等;
在加强销售,意见指出,行政审批主管部门要加强商办类项目房屋性质、最小销售面积等预售方案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预售管理要求的,严禁发放预售许可证。商办类项目可产权分割销售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从各地颁发的政策来看,“商改住”在大多数城市中是不被允许的。并且对于买房人来说,购房权益很难保障。
首先,普通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为70年,“商改住”楼盘的使用年限只有40年、50年。
第二,依然是产权问题,当商改住的产权到期后,“商改住”楼盘的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不能自动续期。
第三,通常来说,房产含契税、物业费、管理费,商改住的房产比普通住宅高出一截,商改住的楼盘的水、电费按商业用水和商业用电来收费,管理费一般也会高于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另外,涉及到转让等事项时,商改住项目负担的各项契税也较重。
最后,商改住的楼盘往往不能保证户口迁入、子女教育问题。
然而,“商改住”被限制的同时,“商改租”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继国家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后,厦门、深圳、重庆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落实政策需求。
就重庆来看,基于目前有200多个存量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租赁化改造项目背景,在《重庆发布国内首部“商改租”建设标准》中,通过开展评估与策划、场地与建筑、结构、建筑设备、消防、施工与验收、运行维护等10个方面内容,进一步盘活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和工业厂房,解决流入人口租房难的困局。
来源:58商铺写字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