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族制度的形成,与农耕文化有密切的关系。同时,另一些因素也强化了家族制度:一是中国古代多灾荒,大的家庭乃至大家族,在抵抗自然灾害方面比较有利。二是中国古代常常发生战乱,为避战乱,人们迁徙时,整个家族迁徙相对安全一些。如客家人的迁徙通常是整个家族的集体迁徙,从“八王之乱”开始,出现了史上第一次的中原汉人为逃避战乱而长时间的大规模南迁,当时是整个家族、整条村庄在族长、村长(称之为“太公”)带领下的扶老携幼式的长途南下。几乎所有传统广东人的家族都有“族谱”记录自他们是来自中原何方,何时迁到广东的。在历史上的多次迁徙中,客家人逐渐形成了强固的家族观念,他们经常完善祠堂设施,修撰族谱,同一家族都聚居在超大的土楼和楼房组成的围龙屋内。潮汕人也大体上是中原移民的后裔,现今许多潮汕乡村自家建房时还总喜欢在门楣上题上家族的堂号(也叫郡望)来表明其家族的根源。
家族有两种形式。 一是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 二是累世同居的大家庭。聚族而居的家族组织, 就是已经分裂成个体小家庭的同一个祖先的子孙, 用祠堂、家谱与族田这三件东西联结起来, 世代相处在一起, 聚族而居。小农家庭的人口,战国西汉一般是五口。商鞅变法规定,“民有二男不分异者,倍其赋”。商鞅的规定,对秦朝小农家庭人口结构有影响。西汉初年的贾谊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借父耰鉏,虑有德色,母取箕箒,立而谇语”。战国时代,小农家庭一般是五口之家,李悝所谓“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西汉仍是如此。晁错谈到农家人口时,仍是说“今农夫五口之家”。西汉人口数是:12,233,062户,59,594,978人,平均每户4.87多人,接近五口。总之,战国秦汉时期的小农家庭,一般是有五口左右的人口,有田百亩。他们是自由民,或耕豪民之田的佃户如郑玄和为人傭耕的雇农陈涉,都是自由民。
所谓累世同居共财者, 即是指一个大家庭拥有众多的人口和土地, 而又几世不分居, 同居共财。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 始终都存在着这种累世同居共财的大家庭。累世同居的大家庭的基本特点是, 在家族内实行公有制, 土地及其他财产, 均为家庭全体成员共有。实行公有制, 是累世同居大家庭的最根本的特征。
家族有族谱。由几个部分组成:序文,谱例,目录,家训族规,族墓、祠堂、族田的情况,自始迁祖以下全族已故和现存的所有成员的谱系世表。族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它不仅记录着该家族的来源、迁徙的轨迹,还包罗了该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
宗祠,习惯上多被称为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被视为宗族的象征。宗祠祭祖,仪式隆重,是最为重要的宗族活动。除了作为祭祀场所之外,宗祠又是处理宗族事务,执行族规家法的地方。宗祠还是教育本族子弟的处所。
族田,又称祠产,名义上是合族公有的财产,包括山林、土地、房屋等。族田是合族公产,各宗族都立约规定不得典卖。
族规,又称族训、族约、宗规、宗约、家规、家训、家礼、家范、祠规等等,是宗族的法律,起着维护封建秩序的作用,对族众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古代的家庭服从于家族的利益。甚至,小家庭的家产都不完全是自己的。若是没有儿子,父亲死后,家产将由侄子合法继承。
来源:唐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