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凶宅”是什么体验?“凶宅试睡员”,可月入百万?

房前屋后
 原创  10-20 16:45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听到“凶宅”都唯恐避之不及。上海的朱先生和他的妻子在买房时就“中招”了,他们以市场价买了个“凶宅”,还是“三手”的。究竟怎么回事呢?

以市场价买了个“凶宅”,还是“三手”的

朱先生和他的妻子在金山勤奋工作了多年,终于获得了买房的资格,他们想用多年来攒下的钱在金山买房,真正实现自己安家金山的梦想。

2019年11月下旬,朱先生和妻子通过中介,以131万元的价格从王某处购得了一套房屋。支付房款后,双方成功办理了转让登记。2020年3月上旬,朱先生和妻子翻新房子并准备搬到新家时,邻居表示非常“钦佩”。仅购买一栋非常普通的房子,买的又不是豪宅,有什么可以“钦佩”的?夫妻俩与邻居聊天之后,才得知房子里发生过凶杀案。邻居们说,这所房子之前是出租的,前任业主一直吓得不敢来。这对夫妇感到震惊,经过多次打探,他们终于证实了邻居的说法。

原来,第一个女主人是在13年前在房子里被杀的,然后男主人以82万元的价格将房子卖给了王某。王先生还从侧面了解到,这所房子是“坏房子”,它花了80万元买下了房子,剩下的2万元自然就消失了。之后,王总把房子租了出去,直到朱先生和他的妻子买了房子。

得知真相的朱某夫妇在与王某协商退房未果的情况下,果断向上海金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最终,经法院对双方当事人、中介的多次沟通和调解,王某同意返还朱某夫妇30万元房款,中介则退还中介费。

买凶宅这件事,在热播电视剧《安家》里,有一幕让人印象深刻。有个黄老板是个狠人,张口就说自己“只买凶宅”,而且要“新鲜的”。这黄老板碰到的女中介房似锦更狠,用里面洪店长的话说“大哥,她是个狠人,只要有生意,她就接。只要你有需要,她可以给你现杀一个”。

买凶宅的人,都是基于怎样的考虑呢?

第一种是从事某些特殊职业的人群,见惯了生老病死和人情冷暖,深知只有人害人,没有“鬼”害人,自认就不怕凶宅。这类人群包括法医、刑警、医生、护士等。

日剧《卖房子的女人》里,女主角作为房地产中介,就把人人闻之色变的超级凶宅卖给了在附近医院工作的女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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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是手头比较紧的人群。如今,大城市的房价“高不可攀”,可又想在大城市拥有自己的家,凶宅的价格比正常房屋便宜很多,成为这部分人难得的“上车”机会。有人自嘲:“不买凶宅无非是怕‘鬼’,我不怕,我就是最可怕的穷鬼”。

还有一类有某种信仰的人,也会买凶宅。在香港,很多凶宅都卖给了天主教徒,因为他们认为,人死后灵魂会去往天堂或者地狱,不会留在房子里找人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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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生意人认为,某一类凶宅会带来财运,因而放话说“专买凶宅”。比如,有些人认为,被火烧过的地方会成为旺地,越烧越旺,就会专门去买发生过火灾、烧死过人的凶宅。

在日本,法律规定出售和出租凶宅都要告知租客。然而,中介有自己的一套处理方法,因为法律只要求告知凶案发生后的第一任租客。于是,中介就会高价招募不怕“鬼”的租客短租,把凶宅“洗干净”。

这样的事情多了,日本就出现了一个新职业——“凶宅试睡员”。只要在凶宅住满一个月,为业主证明凶宅没有异常,就能月入百万,折合成人民币大约6万多元。

曾发生自杀、杀人和其他非正常死亡的房屋,通常被称为“凶宅”。这种类型的房屋不会影响购买者的实际使用,但是由于“凶宅”通常会影响购买者的心理感受(禁忌、恐惧等),因此会降低房屋的市场交易价值。因此,房屋买卖者在出售房屋时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如实告知买家有关信息。否则,由于欺诈或重大误会,购房者可能会取消购房合同。

来源:幸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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