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有保无忧
一般而言,子女继承父母的房子是理所当然的,特别是独生子女。但是在现实情况下,如果不注意,即使是独生子女也可能无法完全继承。
案例:小萌是独生女,父亲5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去世。父母在北京留下一套价值300万的学区房。房产原本登记在父亲名下。女儿明年要上学了,小萌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方便明年孩子上学。
房管局拒绝办理
小萌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房管局申请过户。房产局却说:小萌需要提供公证处出局的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才可以办理。
公证处遇到难题
公证处的人要求小萌把她父母的全部亲戚找到,带到公证处去办理公正。
律师解惑:
这套房子是小萌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这套房产1/2属于母亲,1/2属于父亲的遗产。
父亲去世时,有三个继承人,分别是母亲,小萌,和在世的奶奶(奶奶在父亲去世的第二年去世)。因此当时房子的归属应该是母亲2/3;小萌1/6;奶奶1/6。
奶奶去世后,属于奶奶的1/6由小萌爸爸的兄弟姐妹继承。奶奶有三子一女。这样大伯继承1/24,二伯继承1/24,父亲去世由知悉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小萌又继承1/24,小姑继承1/24。
现在母亲过世,母亲只有一个继承人。因此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萌继承。所以最终小萌的财产继承份额为1/6+1/24+2/3=7/8。
怎么样,房屋继承理论上的算法是不是很复杂啊。其实这一切如果在小萌的父母省钱能够立下遗嘱的话就都可以避免了。
我们中国人总是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的父母在身体还健康的时候,能够立下遗嘱,是为子女省事。在此,恩博解保祝愿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