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意见提到,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稳步扩大地方税管理权。
强化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协调。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专家评论
华南城市研究会副会长孙不熟:
这说明房地产税立法是板上钉钉的、必须要接受的事情,但关键词是“稳妥推进”,不是“加快推进”,也不是“积极推进”,说明房地产税的推出过程会是循序渐进的,会充分考虑经济承受力和老百姓接受度,短期内不太可能激进推出。
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邓浩志:
房地产税从提出至今,年年讨论,年年欲速,年年推迟,我也年年点评。但由于本质问题没有发生改变,所以仍然不可能快,反而有放慢脚步的可能。从目前情况看,本届人大出草案的机会都不大。到立法就更远了。而到试点执行,全面推行就更更加遥远了。总的来说,恐怕未来10年都不会见到。
目前房地产税连草案都没有,征收主体不清晰,征收范围不知道,征收税率没概念。所以根本不能预测可能会对市场有什么样的影响。由于所有内容都不确定,所以建议普通购房者,无需以此作为购房决策的考虑因素。
经济学家马光远:
你们还是要学会读文件,不要听风就是雨。“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什么意思,就是在推进,但最近两年不会真的出来。这就是“稳妥”的意思。如果加上“积极稳妥推进”,那就意味着起码本届人大起码是要一审的;如果是“深入研究房地产税立法”,那就是根本还没搞草案呢,正在全球列国收集材料呢。“稳妥推进”而不是“积极”稳妥推进,意味着,本届人大任期内不会出台房地产税法。
转载说明:本文转自《广州乐居》,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来源:本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