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霉素类抗生素是一类具有重要临床价值且应用广泛的抗菌药物临床对于应用该类药物的最大顾虑是其可能导致过敏性休克等严重过敏反应,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使用青霉素前必须进行皮肤试验,阴性方可使用。
国家卫健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评价专家委员会组织感染病、变态反应、儿科、重症医学、临床药学、检验护理等多学科专家,制定《青霉素皮肤试验专家共识》,以期提高临床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人员对青霉素过敏反应和皮试的认识,逐步改进、规范青霉素皮试实践。
青霉素过敏反应分类
临床通常将青霉素过敏反应分为:
(1)速发型过敏反应,由IgE介导的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以及造成严重生命威胁的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和支气管哮喘等,多在1h内出现,少数可迟至6h内发生。
(2)迟发型过敏反应,包括Ⅱ、Ⅲ、Ⅳ型过敏反应,通常发生于给药1h以后。
青霉素皮试适应症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规定,患者在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前均需做青霉素皮肤试验。因此,无论成人或儿童,无论口服、静滴或肌注等不同给药途径,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均应进行皮试。停药72h以上,应重新皮试。
青霉素皮试方法及结果判断
皮试方法:用75%乙醇消毒屈侧腕关节上方三横指(1岁以下儿童二横指)处皮肤,对乙醇敏感者改用生理盐水。抽取皮试液0.1ml(含青霉素50U),作皮内注射成一皮丘(儿童注射0.02~0.03ml)。
结果判断:20min后观察,如局部出现红肿,直径>1cm(或比原皮丘增大超过3mm)或局部红晕为阳性。对可疑阳性者,应在另一前臂用生理盐水做对照试验。
皮试禁忌证及注意事项
1.皮试禁用于:
(1)近4周内发生过速发型过敏反应者。
(2)过敏性休克高危人群,如哮喘控制不佳,小剂量过敏原导致严重过敏反应病史等。
(3)有皮肤划痕症,皮肤肥大细胞增多症,急慢性荨麻疹等皮肤疾病。
2.青霉素皮试前注意事项:
(1)皮试本身亦可能导致速发型过敏反应,应有抢救设备与药品准备。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地救治。
(2)应用抗组胺药物可能影响皮试结果,皮试前应停用全身应用一代抗组胺药(苯海拉明)至少72h,二代抗组胺药(西替利嗪、氯雷他定)至少1周;停用鼻腔喷雾剂至少72h。
(3)雷尼替丁等H2受体拮抗剂应停用至少48h。
(4)β受体阻滞剂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等药物可能影响对速发型过敏反应救治,皮试前应停用至少24h,尤其在存在发生严重过敏反应可能时。
3.皮试中发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速发性过敏反应,应及时就地采取抢救措施:
(1)迅速中止皮试操作。
(2)及时建立静脉通路。
(3)予以肌内或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肾上腺素,成人0.3~0.5ml;儿童0.01mg/kg体重,最大0.3ml,每15~20分钟可重复)。
(4)吸氧及糖皮质激素等其他药物治疗。
皮试结果意义
青霉素皮试阴性,表示发生过敏性休克等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风险较低,可接受青霉素类药物治疗,但仍有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的风险,尤其在首次给药时。此外,青霉素皮试不能预测起疱性皮疹如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大疱表皮剥脱松解症,以及溶血性贫血、间质性肾炎等Ⅱ、Ⅲ、Ⅳ型过敏反应。应强调青霉素皮试不是保证患者安全的唯一措施,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给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不良反应以及备有抢救设备与药物、做好充分抢救准备同等重要。
青霉素皮试阳性,提示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等速发型过敏反应的可能达50%(33%~100%,无阴性对照情况下假阳性率更高),不宜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但青霉素皮试仍有近半数为假阳性,且特异性lgE抗体可随时间衰减(半衰期10~1000d),发生速发型过敏反应者50%在5年内不再过敏,80%在10年内不再过敏,这些患者今后仍可重复青霉素皮试、评估能否应用青霉素类药物。
既往青霉素皮试阳性患者,如无青霉素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在过敏史中应表述为“曾青霉素皮试阳性”,而不应表述为“青霉素过敏”。
来源:护士网官微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