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看到赵雨润在朋友圈发了一条消息,初以为是小道消息,并未在意;后来发现纸媒和门户也都发了类似的新闻,才知道此事确凿无疑了!
新闻来龙去脉并不复杂:
因认为“西瓜视频”App中招募、组织游戏主播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的行为未获得授权许可,涉嫌侵犯《王者荣耀》著作权,腾讯公司将今日头条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1月31日,法院通过判决书做出一项裁定:从即日起,与“西瓜视频”App相关联的运城市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日头条有限公司、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立即停止直播《王者荣耀》游戏内容。
对于背后的原因,圈内人也一望而知。
这几年,今日头条在无线短视频、信息流产品方面迅速崛起,旗下的视频内容品牌,如西瓜视频、抖音、火山小视频突飞猛进,春节期间还与央视春晚合作,无论是品牌提升还是用户增长的效果,都十分明显。
西瓜视频是今日头条旗下的长视频(直播)品牌,而游戏直播又是时下最热门的视频内容,王者荣耀作为腾讯的当红游戏产品,拥有数亿活跃用户。
借游戏版权扼杀头条的视频业务,在圈内人看来,是一步一举多得的好棋:
对于竞争对手头条而言,外伤品牌、内伤内容,核心用户还可能流失,尤其是王者荣耀的铁杆用户,只能回流去腾讯官方视频平台看“合法游戏版权视频”,结果还能促进自己的视频和直播业务。
而赵雨润认为“改变游戏直播”,“游戏直播走向衰败”的说法,其实并不夸张。
在视频直播领域,活得相对滋润的,莫过于游戏直播。
无论是PC还是手游页游,玩家看视频了解游戏、学习游戏的打法,都是刚需,往往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人气;游戏直播的变现也很容易,游戏在互联网本来就是一个巨无霸产业。
人们发现,即便在直播行业的冬天,斗鱼等倚重游戏的直播网站却依然活得很滋润。但是,国内游戏圈的马太效应太过明显,腾讯、网易等头部企业在游戏行业有很强的话语权:腾讯的王者荣耀、绝地求生,网易代理的魔兽世界、阴阳师,也是头部游戏产品,在行内影响力颇大。
如果腾讯扛起版权大棒,四处乱打一通,中国的游戏直播的未来还真就不好说。这次棒打头条系,下回熊猫直播、斗鱼直播又岂能独活?更糟糕的是,如果游戏企业,都开始依葫芦画瓢,中国的游戏直播行业还真的要凉凉了!!
为什么说是“自掘坟墓”
有人见我用上这么醒目的标题,以为我在哗众取宠,赚取眼球,其实不然。禁止游戏直播这事儿,从法理上就说不通。而其长远结果和连锁反应,将让整个互联网甚至中国,都陷入被动之中。
先说下知识产权这事儿
中国知识产权立法比较较晚,但发展迅速。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游戏直播内容与专利和商标无关,适用法律应该是著作权法。
根据201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定义保护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很丰富,连舞蹈作品、杂技都列入其中。春节期间关晓彤表演的《千手观音》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王牌对王牌》节目赶紧紧急致歉,而版权方也指出节目方遇到了“李鬼”。
但对于互联网产品的版权,版权法只在第八条列了“计算机软件”一项,而对游戏直播、无线互联网内容未加规定。这不难理解,互联网高速发展,直播也是最近几年的新业务,但法律要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不能变来变去。
所以,从第一步,游戏直播内容是否属于侵权保护范围,都很难界定。而如果把网络直播内容强拉入“计算机软件”也并不妥当:请大家切记:网络直播是游戏软件的副产品,而不是游戏软件本身,这具有本质的不同。
借用一个软件创造的产品,著作权应该属于创造者本人,而与软件商没有一毛钱关系。我举几个例子:
你用Word打出的文档和文章,著作权是谁的?是微软的还是作者的?你用PhoneShop制作的广告,版权是Adobe还是使用软件的人?再退一步,你电脑用了微软的Windows,那么这个操作系统软件平台上创造的内容是不是都属于微软?
如果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版权的人,肯定被骂是脑残。为什么?
版权确定的一个关键特征是“版”,就是高度相似性。每个人用Office打出的文档是不同的、PS设计的图片和广告也是不同的,这些不同来自于创造者的劳动;而侵权作品,最大的特点是重复,翟天临的论文侵权,那是因为重复率高达40%,远远低于了论文的转载标准。
同样,使用网络游戏直播,与人们用Office软件是一个道理,我们完全可以把游戏软件看做是直播视频的制作工具,玩家在游戏里买皮肤、买会员,已经履行了作为软件使用者的义务;
而把自己的游戏视频中,融入的是自己对于游戏的理解和认知,也有常年玩游戏熟练度在其中,每个人的游戏视频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游戏新手的视频根本就没有价值。所以,这和人们熟练使用Offce和PS进行创作完全是一个道理。
从这个角度看,把游戏视频列入版权保护极其荒谬。
游戏公司追索权利如何实现?
那么,游戏公司偏要店大欺客,要求自己游戏视频的“版权”呢?这虽然不符合版权方,但我认为是可以操作的,但也仅限于游戏公司与玩家之间的合同约定。
比如,游戏公司在用户协议中(安装游戏时提醒的一步)强制加上一条:玩家(用户)录制的游戏版权归游戏公司所有,用户录制视频,直播游戏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但这一条仅是游戏公司和用户之间的私下合同约定,与通用游戏直播版权不受保护无关;同样与组织游戏直播的公司也无关。
无论索赔还是起诉,找不到用户之外的任何人,如果觉得不妥,大不了封这些玩家的账号、清空数据。要我说,对用户的侵权,游戏公司连索赔的权利都没有。
所以我会觉得这个判例相当滑稽:审判者不去审查《王者荣耀》与玩家的协议条款,用户是否违约,反而用一个与游戏直播毫无关系的著作权法,去惩罚一个毫无干系的公司。
真当是滑天下之大稽,可笑可笑。
为什么说腾讯是“自掘坟墓”
各位看客,“自掘坟墓”我是打了引号的,这只是一种比喻,而不是谩骂。
为什么这么说呢?
第一个,游戏是腾讯的命根子。腾讯禁止游戏直播,无异于“自宫”
2017年一个数据,2017年全球手游中,王者荣耀年收入300多亿,可谓日进斗金;据说,某年该子公司的年终奖是10个月的工资,有人拿到了200万的年终奖。在2018年3月公布的财报中,总收入2377亿中,接近1000亿是游戏收入。
而游戏用户的增加,来自各个渠道。在直播平台上了解新游戏,熟悉热门的玩法是个重要渠道,斗鱼直播、优酷、爱奇艺等长视频网站扮演这类角色。
5G时代,带宽不再是瓶颈,可以预见的是,无线视频的业务将出现暴涨,腾讯提升视频业务线的重要性并无可厚非。但如果将如此严格的所谓版权制裁,就算腾讯视频因为王者荣耀增加游戏用户,也是腾讯系用户的自流动,外部的用户还是进不来。
因为一个未来项目,威胁到现有“现金牛”业务,因为推广视频,就与全行业的视频网站为敌,进而威胁到游戏业务的推广,显然不够明智。要知道,视频内容本就是烧钱的业务,与其自己烧钱做游戏内容,为何不让视频行业一起烧钱把游戏内容做起来?
第二,腾讯掘了视频和直播业的坟墓。
如果把游戏直播和游戏生成的视频作为版权保护对象,那么互联网里没有哪家直播网站和视频网站可以独善其身。
腾讯确实收购了不少全球顶级的工作室,但并不能将所有游戏公司纳入囊中。游戏品类众多品种之全,也远非腾讯所能触及。比如,视频游戏三大巨头,任天堂、Xbox、PS4,传统的单机游戏等,谁能保证腾讯视频全都是授权的游戏视频呢?
腾讯的诉求仅是针对游戏直播,但背后的法理却能延伸到所有游戏视频,都可能被列入保护的魔咒中。直播和录播仅一字之差,不同之处只在时效性上有所区别,如果把直播行为列为非法,那么,收益更多的转播和录播,同样难逃追责。
今天,你腾讯可以找今日头条的茬儿,明天网易会不会找你的茬,后天,全球那么多游戏公司,中国互联网上那么多游戏视频,是不是都要被追责?腾讯真的以为自家游戏多,影响力大,就能无所畏惧?
幼稚!!
第三 腾讯陷中国人于危险之地
中国最近几年的版权环境已经改善了很多。
10年前,视频网站打着分享的名义,盗版了多少影视剧?软件盗版破解同样严重,那时有多少人使用了盗版的系统和办公软件,我想每个人都心里有数,即便现在,谁能买得起上万元的图形软件和视频处理软件?别告诉我,你用的是美图秀秀!
现在,春节档的电影被盗版,马上就成了大新闻;关晓彤表演一个春晚同款的舞蹈,都算是侵权。讲真,中国的版权环境已经比十年前好太多了!很多人喜欢追剧,不愿意看广告,不都会买爱奇艺、腾讯和优酷的会员吗?
但在全球范围内,眼红中国崛起的国家不在少数,抓住多年前的版权问题纠缠的大有人在。苹果公司可以把人性化的圆角矩形设计,申请为专利,就是为了打压中国的对手,让专利、知识产权成为中国发展的拦路虎。
外人拿着版权说事儿,已经让中国企业不堪重负,腾讯居然还把版权保护扩大化,将游戏直播内容版权化,这样的版权诉求,在国外也未能耳闻,怎么到国内反倒成了直播行业的掣肘。
我相信,如果将游戏直播过渡版权保护,那人们用Office撰写的文档,PS设计的图片,都要上交版权税。我只想问腾讯和马化腾,为了一家公司之私利,难道要陷全中国的人们于不义么?
互联网是开放的互联网,是共享的互联网,而今天的腾讯和马化腾,却将封闭做到了极致。游戏直播版权口子一开,中国直播业和游戏业将一片哀嚎。
来源:米晓彬观察